《老有所养与老年住宅》

2014-06-19 11:31:43 aesop 23

2008中国老年住宅论坛
                                     《老有所养与老年住宅》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台恩普
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好!
    借老年住宅研究会的机会,我就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住宅谈几个观点,供大家参考。首先讲到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势,刚才李部长和张会长都讲得比较详细了,我就说几个数据供大家参考,全球而言,2002年世界上人口达到60亿,全球60岁以上的老年人目前已突破6亿,全世界186个国家和地区有168个国家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世界每10个人就有一个老年人,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1.53亿,占总人口的11.6%,预计到2015年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5%,2050年将达到4个亿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比较的话,我们国家老龄化具有如下鲜明特点,一个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1982年到2000年,18年不到20年的时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转向老年型,只用过不到20年时间,进入老龄化社会,法国用了130年,其他国家也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用了不到20年。我们国家的高龄老年人,也就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展比较快,1950年我们国家8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足200万,2000年8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300万,目前我国老年人已经超过了1600万,预计到2050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化老人将超过1个亿。再有人口老龄化存在的区域差异比较大,上海于1979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然后是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市相继进入老年型社会。而地处西部的宁夏、西藏等进入老龄化社会要到2010-2020年前后。
  再有一个特点就是未富先老,先期进入人口老年型的国家在年龄结构老化的时候,就已经具备缴枪的经济实力,而且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而来,而我国是未富先老,欧美一些老年型国家1950年人均GDP500美元,而城市化水平超过50%。而我们人口2000年城市化人口还不到40%,人均GDP也只有854美元。还没有富的时候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了。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当前老龄社会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一个是独具老人家庭显著增加,愿意到养老机构的人越来越多,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06年全国20多个省市城市地区的调查,纯老户空巢家庭为49.7%,农村地区的空巢家庭38.3%,城市中老年人表示愿和子女住在一起的为37.1%,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为16.1%,说明老年人表示不愿意子女住在一起的或者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这几年都有了明显的增加。
  再有就是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抵御风险能力比较低。城市老年人享受养老金比例由2000年的69.1%上升到2006年的78%,年平均收入从7392元提高到11963元,增加了61.8%,农村也有很大的提高。这就说明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仅得到了切实的保障,而且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总体来讲我国老年人收入总体水平和增长速度仍然偏低,城市中有近20%的老年人收入不足4600元,仍然有135万城市老年人的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中有27%的老年人收入处于不足750元的低水平,仍有2160万老年人收入低于农村困难救助的水平。
  第三医疗保障得到较大保障,但真正达到老有所医还有不小差距。这个调查显示,城市老年人2006年与2000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家看到会刊当中有一点需要更正,我国目前的老年人人口是刚才说的1.53亿,应该是占到11.6%,医疗费报销难、老年人不敢看病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近年来很多城市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有普遍的看法,只要不生病,什么都不怕。现在很多老年人看病,没钱报销,钱先拿着,到单位根据单位的经济情况再报销,有时候一报销就拖欠一年甚至两年的时间。有的老年人到了去世以后才可以报销,这种现象也是不少的,就是不能及时报销的问题。既反映出老年人在生活的衣食无忧,也说明疾病是影响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首要因素。
  再有生活自理状况受年龄因素影响很大,高龄老年人的照料问题比较突出,女性75岁、男性80岁以后生活自理能力丧失迅速增长,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快,高龄老年人的照料问题日趋严重。
  第五,老年人的社会服务需求迅速增长,而社会的老服务体系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城市社区为老服务发展迅速,老年活动室和托老所显著增加,2006年与2000年相比,覆盖的老年人分别由51.2%和11.7%上升到70.8%和31.2%。城市老年人有住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愿意的比例为16.1%,绝大多数老年人仍会居家养。调查显示,城乡愿意到养老机构长期居住的年人总量增加,按照调查测算,对机构养老床位的潜在需求量从2000年1828万张上升到2261万张,但我国社会养老机构现有床位数仅为149万张,与此相差甚远,尚不及需求的12分之一。
  第六,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待提高,城市老年人中有18%的人常常感到孤独,农村为30.9%,特别是丧偶老人由于缺少诉说对象,其常常有孤独感的比例则更高。有过自杀念头的老年人,城市占2.6%,农村为4.9%。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比例上升,老年公寓需求大增,老年社区受到欢迎。根据2005年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和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联合开展的亲情住宅小区中如何体现对老年人关怀的项目,调查显示,上海市2000年有47.1%的老年人居住在二级旧式隶农及其他简陋建筑中,在2005年调查中这个比例已下降为16.28%,说明老年人住房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随着养老机构比例不断上升,2000年调查选择养老公寓的仅为1.9,到05年调查选择生活能自理时就入住老年公寓的已上升为8.36%,现在老年人愿意到养老机构和养老公寓的人数在逐年增加。
  第二,老年人根据自己不同的需求,对建造不同形态的老年住宅的愿望越来越强。上海、南京的调查表明,老年人对住宅的不同需求,基本上由于经济潜力的问题,根据我们的调查,在安居型、舒适型、享受型三种类型的老年人住宅选择中,选择安居型的占49.02%,选择舒适型的占20.39%,选择享受型的占1.12%。
  当前老年公寓建设尚处于停滞不前的状况,关键是开发商对市场缺乏调查,情况掌握不准,眼睛大都盯在大户型、享受型上,结果事与愿违。其实,只要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老年公寓发展前景是非常乐观的。
  第三老年住宅的规划设计日臻完善,逐渐受到重视,从建设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了解到,为了适应老龄化的需要,建设部于03年5月28日就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2004年8月,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组织并主编了健康住宅健康技术要求,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自01年批准发行之后,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和换银,该要点在修编时着重强调以人为本,对健康提出广义理解,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和社会适应健康等四个侧此,从而发展了健康住宅的建设理念。
  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调查,老年人反映比较多的有以下几点,老年人住宅的规模应以中型为主,多数老年人不愿意生活在老年人过于集中的环境中,他们希望新建的老年人住宅和老年公寓的规模应以中恩型为主,以便与周围居住环境协调。
  大家反映基地建筑密度应比一般居住区小,由于老年人对日照等方面的特殊需求,以及在专门建设老年人社区中,老年人不愿意过分集中生活,老年人居住建筑层次不宜过高等原因,及基地内建筑密度应比一般居住区小,在郊区建设的老年人居住建筑更应该提供良好条件。楼与楼质检部应该小于30米,楼层一般在6层以下比较合适。
  第三绿地、水面、休闲、健身设施是老年人居住建筑室外环境的基本要求,刚才张会长也讲了,根据我们到上海、浙江、江苏等地调查,看到绿地不少,一些树冠比较大的洋槐、垂柳等很少,荫凉很少,在建设老年小区当中要适当种一些树冠大的风景树,既能美化环境又能避免烈日暴晒和寒风侵袭,以满足修身养性的需求。
  第四,老年人反映室外活动时担心找厕所难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在距活动场所半径100米内设置公共厕所十分必要,要从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需求出发。我们看到一些社区公共区域很少有公共卫生间,要去的话只能到家里。
   第五,老年人的轮椅使用者乘车和驾车的机会明显增加。
  第六老年人居住应保证阳光充足,空气清新,卫生并有良好的景观,利于老年人颐养深信,再有我们看到很多老年人有怀旧的心理,很多东西舍不得扔,调查中有人反映在给设计老年人住宅的时候,能不能单独给老年人增加一个储藏室,专门放一些老年人舍不得扔的东西,这是我们调查当中老年人反映的比较多的问题。
  当前老年住宅存在的主要差距与不足,一个是老年人公寓发展比较缓慢,第二现住房不适合养老居住,三是高标准、大户型的豪宅多,而适合一般老年人居住的一居、一居房比较少,四是为老年人开展的服务还没有跟上去,说是老年住宅,其实与一般居民住宅没有什么区别。
  最后我对老年住宅的建设提几点建议。第一应该制订和完善老年住宅的发展目标和规划,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的住房现状、对居住形态的选择和需求等情况,将老年住宅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努力实现小康社会老年人生活质量指标体系,在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建设老年人住房的步伐,除人均居住面积外,老年人应有单独的居室,居室是否成套,都应是小康社会必达的指标。
  第三健全老年人的住房保障制度,要根据不同的保障对象,制订不同的保障方式,低收入的老年人应以救济为主,对于中等偏低的收入的老年人,可以采用救济性和改善性并举的方式。
  第四是建设廉租型老年公寓,对待改造地块实施预动迁,重点解决低收入老年人住房问题,廉租型公寓的属性是动迁转用房,既可成为低收入老人养老的老年公寓,又可成为其他动迁户的过渡用房。目的是在于对已列入旧区改造的地块实施预动迁,以疏解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和减轻工程立项后正式动迁的难度。
  第五将特色胡同改造为老林安居小区,一般城市的市中心都有一批特色胡同和隶农,保存了古代历史风貌,具有浓郁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很有文化保留价值地但是这些房屋既不适用商务,也难以适应时尚生活需要,有识之士主张将其改造为老龄安居小区,这类小区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照顾在本小区有长期居住权的老年人,享受一定的优惠服务,承担对小区建筑环境风貌保护的义务。这样既保留了历史建筑,疏散了人口,又使老年人得以安居,是一举三得的善事,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
  最后一条建议,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标准,监督开发商施工行为,国家已制定出了有关老年住宅的规定和标准,在审批老年人住宅时,应该要求和规范开发商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区建设和施工,不按规定标准施工的,要勒令停工,进行追究,严重违规的要诉诸于法律,限期进行改正和负起法律责任。
  希望在老年住宅当中,业主、物业和居委会,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把老年人住宅小区管理好,让老年人高兴,亲人放心,社会满意。谢谢。
  主持人:谢谢台教授的发言,我们的老龄委对老年住宅方面进行了大力调查,从他提出老年住宅6个方面的特点和6个方面的建议,值得我们各位在今后工作中参照,也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更加重视老年住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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